秦謎:秦始皇的秘密


歷史是由勝利者所寫。寫歷史的人,往往會因為當代政治需要,亦或是懼怕,會替事實加油添醋,有時硬生生將黑的說成白的。所謂的 3+N 歷史,前面的 3 指的是,事實本身是第 1 手的資料。而看見事實並記錄下來的各種型式,是第 2 手的資料。考察、研讀許多第 2 手資料,並將其編集成書,是為第 3 手資料。

基本上,第 3 手資料的編寫人在第 1 手事實發生時,大多因為未出生而不在現場。所以他是否有求真求實的想法,就成了這第 3 手資料可信不可信的重要依據。在第 3 手資料後頭的 N,可能是再延伸下去,依不同角度形成的看法、解讀,甚至是改編。基本上歷史學家對於 N 之後的資料,都必謹慎為之。

司馬遷的《史記》就屬於第 3 手資料。

秦始皇所謂的焚書坑儒,其實是半真半假。就像謠言、假消息總必須依據事實稍微改動,才能取信於人一樣。

焚書這件事為真,是因為有太多史料提及,並且其詔告的過程,也符合秦國的體制。在事實、邏輯都符合的情況下,秦始皇焚書為真。焚書提案人是李斯,批准者是秦始皇,最後以秦國固有體制詔告天下為之。

坑儒,疑點有以下。
  1. 在不同史料的敘事中,施行「對象」的描述凌亂。一開始是「方士」,後來變「文學方術士」、「方術士」(文學方術士就是文學之士),再來變成「諸生」(就是學生,後來開始使用於研讀經書的儒生),最後是「誦法孔子的儒生」
  2. 始皇下令的腰斬之刑,不見於秦國律文及案例
  3. 殺了誰籠統帶過,但徐福這位方士卻仍活著,且仍被始皇信任
據現在調查到的資料,此故事始於西漢初年,是方士用來替自己臉上貼金的故事。它說始皇抓住方士之後,被方士曉以大義,痛批始皇迷信神仙。始皇聽聞後恍然大悟,感嘆悔過。

司馬遷著《史記》時,漢武帝也熱衷於神仙。司馬遷看不慣這些荒唐事,又不能明說。於是將此故事的前半段寫進去,借古諷今,諷刺漢武帝如同秦始皇一樣迷信。

自此,焚書與坑儒仍是兩件不同的事件。

考察西漢一代,焚書坑儒一詞還未出現。方士編造故事,只為美化自己,其它派別不以為然。到了東漢,儒家已被獨尊,於是儒生將焚書與方士造的故事合而為一。不只將方士改為儒生,還加入了坑儒的地點,也將人數由 450 人加至 700 人,並將博士也加了進去。

這種改造,是想將儒生製造成殉教的聖徒。

所以,秦始皇焚書為真,坑儒為假。但經過二千年來的流傳,焚書坑儒已成暴政的代名詞。秦始皇這鍋,揹了二千年。

講至這裡,我不禁想起了二二八。

雖然大部分人都是被教什麼就吸收什麼,但總會有執著於貼近真實的學者,去鑽研各種史料,找出破綻,進而還原出較接近真實的敘事。

本書講述了幾個關於秦始皇的謎案:

他到底是不是呂不韋的兒子?
他與嫪毐與弟弟成蟜之間發生了什麼事?為何成蟜要反叛歸韓?
他的表叔昌平君為何輔佐他後,又反叛抗秦?
他的後宮有什麼人?為什麼都沒有記載?

史料的大量斷層,造成了現今歷史學家必須像偵探一樣,大膽假設,小心求證。真遇到欠缺的章節,可能還必須輔以人類千古不變的人情、世故,針對前後段已知史料做斷處填充,求得最合理的解釋。

在此破解第一案的謎底,秦始皇不是呂不韋的兒子。證據在哪?

一是,古代人要怎知懷孕?一定要月經停了至少一次,保險就是二次,那就至少過了一、兩個月。那麼再嫁之後,不到十個月就生了,你這個老爸不會懷疑?

二是,現在在談的是關於秦國王位的繼承人,這是要血統純正的。如果這麼容易就混進來,宮內的御醫這麼無能?

三是,你如果是被獻的那個女人,自己的兒子其實不是流著秦國的血統。當兒子登基後,你會不會想要這個秘密永遠不會傳出去?那最好的方法就是幹掉呂不韋。呂不韋這麼精明的商人,權衡之下會幹這種事?

除了破解這些懸案,書中也對秦始皇、二世與趙高甚至是末代秦王嬴嬰,都有較公正且客觀的分析。他們的所作所為,都與他們的成長過程、政治環境…等習習相關。瞭解這些後,對於看似誇張的作為,都能有其合理的背景解釋。

瞭解了這些就更瞭解了人性,也進一步體會人類的許多行為、個性,都不是一朝一夕突然發生,都必須經過數年的萌芽與成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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